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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原告说话技巧(离婚开庭原告必胜技巧)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前,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婚开庭原告说话技巧,离婚开庭原告必胜技巧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所...

大家好,我是小前,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婚开庭原告说话技巧,离婚开庭原告必胜技巧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所谓的“ 技巧 ”主要有两个:一是充足有力的证据,二是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

2、 一【有力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证据认定事实: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

3、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

4、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

5、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

6、证据越准确、越有分量、越能说明婚姻丧失和感情破裂,越吻合法定离婚条件,判决离婚的概率越高。

7、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8、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9、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0、 【3】证据的“ 三性 ”要求: 所谓证据的“三性 ”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

11、必须同时具备“三性 ”,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12、 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认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13、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4、 二【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具有说服力】 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

15、只有对事物客观、理智的思维,才能表达出更为准确的意思;只有逻辑合理、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事物形态能够显示出其真实性的本来面目,才能更加说明问题。

16、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他人更具有说服力。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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