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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与雪佛兰动力总成和福尔摩斯动臂是拖车弗兰肯斯坦

导读 汽车发明不久之后,新技术就变得专业化。就像其他机械一样,车辆也需要抛锚或处理不善,并且需要帮助。正式地,发明拖车的人被称为欧内斯特...

汽车发明不久之后,新技术就变得专业化。就像其他机械一样,车辆也需要抛锚或处理不善,并且需要帮助。

正式地,发明拖车的人被称为欧内斯特·福尔摩斯(Ernest Holmes)。在意识到将汽车从小溪中拉出来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人力之后,他于1916年这样做了-是的,即使在那时,驾驶员仍在应对这些特技。他的第一次改装基于1913年的凯迪拉克(Cadillac),非常成功,以至于欧内斯特·福尔摩斯(Ernest Holmes Co)很快就诞生了。

该公司后来或多或少地被称为Miller Industries,并且一直存在到今天,但是早期的Holmes牵引装置仍然可以在定制产品上找到,例如1934年的福特公司。

您正在看的卡车是一件难得的工程。自1950年代以来,它一直由一个家庭拥有,并且在其一生中经历了几处变化。

尽管标题为1934年的福特,但它是基于1913年的Locomobile底盘(Locomobile在20世纪初是一家寿命很短的汽车制造商),使用了完整的雪佛兰动力总成,并装有带后围杆的Holmes索具系统。

自恢复以来,该发动机为282ci(4.6升)发动机,仅行驶1,000英里(1,600公里),并使用雪佛兰4速自动变速箱进行工作。如果选择购买卡车的人考虑换购,原始的福特V8及其4速手册仍然存在。安装在床上的福尔摩斯系统包括两个起重臂,每个起重臂可举起两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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