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每日动态 >   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中共中央、国...

【中共中央、国务院: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依法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