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秋房展会上购买新房可额外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的补助
2024-09-17 12: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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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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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地方动态经济观察网讯 9月17日,据“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消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发放2024年金秋房展会限时购房补...
地方动态
经济观察网讯 9月17日,据“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消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发放2024年金秋房展会限时购房补助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9月20日至22日期间,在南京金秋房展会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房人,在各区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的补助。全文如下:
关于发放2024年金秋房展会限时购房补助的通知
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将我市2024年金秋房展会限时购房补助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对象
自2024年9月20日至22日期间,在南京金秋房展会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补助标准
在各区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的补助。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凭展会购房认购协议(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网签备案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市、区房产部门申请办理,其中购买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购买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至房源所在区房产部门办理,补助金将于申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
购买现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购买期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逾期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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