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9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
2024-09-09 15: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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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祥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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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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