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每日动态 >   正文

又两家券商接经纪业务罚单,从严监管背景下,一案多罚成常态

导读 财联社7月6日讯(记者 陈俊兰)7月5日,又有2家券商因经纪业务违规收到罚单。先是内蒙古证监局披露2张罚单。国融证券乌兰浩特兴安北大路证...

财联社7月6日讯(记者 陈俊兰)7月5日,又有2家券商因经纪业务违规收到罚单。

先是内蒙古证监局披露2张罚单。国融证券乌兰浩特兴安北大路证券营业部及员工刘天春被点名。罚单中提到,刘天春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向客户发送回访内容并提供答复口径的违规行为。

图为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营业部从业人员罚单

该员工的违规行为也反映出营业部对员工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过程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不足。对此,内蒙古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乌兰浩特兴安北大路证券营业部及员工刘天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图为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营业部罚单

同日,深圳证监局对光大证券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曹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罚单显示,曹华作为光大证券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一是柜台人员在未全面交付使用的营业场所办理业务,现场未悬挂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是大部分人员在营业场所以外地点办公;三是未及时向深圳证监局报告影响营业部经营管理的重大事件。

图为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营业部罚单

综合上述事项,深圳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光大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曹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以来已有超10张经纪业务罚单

今年以来单针对券商相关违规行为的罚单数量、处罚力度均超过往,作为券商的重要业务构成,经纪业务一直是监管处罚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6月以来,监管部门已开出至少10张罚单,涉及银河证券、世纪证券、中泰证券、国投证券、方正证券、东海证券、长江证券、中金财富证券。在从严监管的同时,一案多罚的脉络也清晰可见。

6月17日,厦门证监局披露了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的处罚,因存在经纪人杨杰未在约定的执业地域范围展业的情形,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具体责任人杨杰的罚单在6月14日下发。

6月6日,方正证券上海奉贤区金海公路证券营业部及负责人被上海证监局出具2张罚单。处罚原因主要为2023年在为机构投资者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权限时,存在未能充分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等行为。

6月5日,山东证监局披露3张罚单,中泰证券及两名从业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罚单指出两项违规,一是个别员工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未担任投资顾问岗位的情况下,私下向未与公司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具体股票买卖推荐的行为;二是个别员工存在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发送融资融券业务资质评估问卷答案、创业板权限知识测试答案和科创板权限知识测试答案的行为。

强化监管节奏正加强

在新“国九条”及“315新政”接连发布后,证监会对资本市场“严监严管”的节奏愈发清晰可见。今年5月,中证协就修订《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和巩固行业文化建设成果,引导证券从业人员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

《准则》强调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督促行业机构严把任职“入口关”,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金融人才队伍。同时,还提到了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操守准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

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更应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更应该加强自身合规管理,提高业务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在经纪业务展业的同时,券商更加需要注重合规性,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等措施,降低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

(财联社记者 高艳云)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