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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地明确支持特殊资产管理发展,广州释放什么信号?外资在粤投资不良资产空间也将打开

导读 财联社6月23日讯(记者 郭子硕)广州特殊资产管理行业部署加速。财联社记者获悉,在6月23日的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下称金交...

财联社6月23日讯(记者 郭子硕)广州特殊资产管理行业部署加速。

财联社记者获悉,在6月23日的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下称金交会)上,广州市人民政府与10家特殊资产处置重要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广州市副市长赖志鸿在2024广州特殊资产管理与发展论坛上介绍:“今年的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打造国际金融枢纽,高标准建设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探索建立特殊资产管理新模式。这是我国地方政府首次明确支持特殊资产管理行业创新发展。”

而就在6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示《广州市推动特殊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针对现阶段特殊资产处置环节难点推出10项具体措施,旨在打通特殊资产处置掣肘,提升特殊资产变现流转效率。这也是首个地方政府层面出台的推动特殊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特殊资产是指,因特殊原因而被持有或需处置变现的资产,包括金融不良资产、非金融不良资产及其他各类问题资产。特殊资产管理能够提高价值转换,盘活资产,增强流动性和配置效能,是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23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以来,各地的特殊资产管理的声量持续扩大。

外资在粤投资不良资产的空间进一步打开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之后,外资在粤投资不良资产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措施》指出,研究完善现有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政策措施,探索调整试点基金的投资项目范围和形式,允许投资不良资产、房地产等领域;充分发挥QFLP的政策试点优势,探索进一步优化境外资金出入境的手续,为其提供便利退出通道,提升金融双向开放水平。

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指出,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在此之前,今年1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提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彼时提到,进一步拓宽试点基金投资范围。试点基金投资范围明确为“未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定向发行新股、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可作为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参与配股、不良资产投资、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加大试点吸引力。

据悉,未来广州市将联合全国资产管理、互联网服务、信托、银行、税务和咨询等行业领先机构,进一步聚焦构建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存量资产资源整合及价值提升、完善广州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和市场化运营机制、股权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

(财联社记者 郭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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