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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豹路虎汽车公司将于2028年1月发行的6.5亿美元优先票据定价

导读 捷豹路虎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塔塔汽车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已完成定价为6.5亿美元,于2028年1月到期的优先票据的定...

捷豹路虎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塔塔汽车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已完成定价为6.5亿美元,于2028年1月到期的优先票据的定价,票面年利率为5.875% (以下简称“说明”),将由Jaguar Land Rover Limited和Jaguar Land Rover Holdings Limited在高级无担保基础上提供担保。

发行人拟将发行和出售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票据的发行预计将关闭,且票据将于2020年12月11日或前后发行。

关于捷豹路虎

捷豹路虎通过全球销售和分销网络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捷豹高级运动型轿车,跑车和豪华性能SUV和路虎高级全地形车(以及相关零部件和相关活动)。

捷豹路虎将继续在其车型系列中开发和扩展其电动动力总成选项,并提供最新技术最先进的柴油和汽油内燃发动机以及其他技术。在本财政年度,捷豹路虎的13个铭牌产品组合将包括一辆全电池电动汽车,八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11辆轻度混合动力汽车。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是塔塔汽车有限公司(印度)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重要法规通告

本新闻稿构成了Jaguar Land Rover Automotive plc根据(EU)596/2014法规(2014年4月16日)对内部信息的公开披露。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或日本内或向其分发。

本公告不构成或不构成在美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邀请的一部分。本文提及的证券尚未并且也不会根据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证券法”)进行注册。未经证券法的注册要求或没有豁免的情况下,不得在美国提供或出售本文提及的证券。在美国,此处提到的证券不会公开发售。

在英国,本公告仅分发给并针对(a)在《金融法》第19条第5款中“投资专业人士”的定义范围内具有与投资有关的专业经验的人士经修订的《 2000年服务和市场法(2005年金融促进)令》(“该令”);(b)属于该命令第49(2)(a)至(d)条规定的高净值公司以及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合法地与之联系的其他人;(c)可以合法地传达或引起与发行或出售证券有关的邀请或诱使从事投资活动(《 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第21条所指的人)的人进行沟通(所有此类人员统称为“相关人员”)。与本公告相关的投资仅适用于相关人士,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邀请,要约或协议将仅适用于相关人士或与相关人士进行交易。不是相关人员的任何人都不应行事或依赖本文件或其任何内容。分发此公告的人员必须使自己确信这样做是合法的。与本公告相关的投资仅适用于相关人士,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邀请,要约或协议将仅适用于相关人士或与相关人士进行交易。不是相关人员的任何人都不应行事或依赖本文件或其任何内容。分发此公告的人员必须使自己确信这样做是合法的。与本公告相关的投资仅适用于相关人士,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邀请,要约或协议将仅适用于相关人士或与相关人士进行交易。不是相关人员的任何人都不应行事或依赖本文件或其任何内容。分发此公告的人员必须使自己确信这样做是合法的。

在欧洲经济区(“ EEA”)的任何成员国或英国的任何证券要约,均应根据(EU)2017/1129号条例(“募集说明书条例”)的豁免规定发行有关本文所述证券要约的招股说明书。因此,任何人或打算在作为发行对象的证券的成员国中进行要约的人,只有在发行人或初始购买者没有义务根据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做。在每种情况下均与招股章程有关。发行人和初始购买者均未授权,也未授权,

仅就每个制造商的产品批准过程而言,发行备忘录中所述的债务证券的目标市场评估得出以下结论:(i)此类债务证券的目标市场仅是合格的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每个均由2014/65 / EU指令(经修订的“ MiFID II”)定义;(ii)将该债务证券分配给合资格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的所有渠道均适当。随后提供,出售或推荐此类债务证券的任何人(“发行人”)应考虑制造商的目标市场评估;然而,

票据无意于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欧洲经济区或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也不应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为此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士中的一个或多个:(i)MiFID II第4(1)条第(11)款中定义的散户客户;或​​(ii)含义内的客户指令2016/97 / EU(经修订的“保险分配指令”),其中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款中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因此,没有(EU)1286/2014号法规(经修订的,

关于发行票据,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稳定价格经理”)(或代表稳定价格经理的人)可以超额配售票据或进行交易,以支持票据的市场价格高于其他水平。但是,稳定动作不一定会发生。任何稳定措施都可以在对票据的发行条款进行充分公开披露之日或之后开始,并且,如果开始,则可以随时终止,但必须在该日起30天后终止。发行人收到发行收益的日期,或不晚于配发票据之日起60天(以较早者为准)。任何稳定操作或超额分配都必须由稳定管理人(或代表其行事的人)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进行。

将本公告分发到英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可能受法律限制。拥有本公告的人员应告知自己并遵守任何此类限制。任何不遵守这些限制的行为都可能违反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

本文中的声明可能是适用证券法律法规所定义的“前瞻性声明”。这些观点基于多种假设,并受到各种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事实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事实是我们无法控制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不能保证未来的表现,也不能保证会发生任何未来事件,能够实现预测或证明公司的假设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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