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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文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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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前,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文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视同缴费年限是相对实际缴费年限而言的,是指职工的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这个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一起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当然,并不是过去离开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此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计入视同缴费年限,要想计入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其一,该职工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

其二,必须是原国有或是县级以上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

其三,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如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目前已明确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时间里,1998年5月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的时间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按国家规定暂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连续工作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

3、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和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认定缴费年限,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4、退伍转业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可视同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役后因组织原因而造成的待分配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因个人原因而间断工作的时间则不能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文革”期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6、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作的职工,将工作时间折算为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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