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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第一条(财税2016年12号)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前,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第一条,财税2016年12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财...

大家好,我是小前,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第一条,财税2016年12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

2、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根据上述规定,此项政策仅适用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财税[2016]12号不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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