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不包括(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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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分工
人们为了获取不同的物质资料,就要从事各种不同质的有用的具体劳动。这种不同质的有用的具体劳动,一旦各自独立,发展成为一个由属、种、亚种、变种分类的多支体系,就表现为社会分工。
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每个生产者固定地从事某一具体劳动,劳动具有单一性和独立性;各自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出各自不同的产品。同时,每个生产者的需求又是多样化的。
2、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于不同的所有者
不同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不能无偿地占有对方的产品,彼此要取得对方的产品,必须通过等价交换,即把各自的产品作为商品来交换。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中,生产产品的劳动是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是私人劳动的产品。
这种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是作为商品互相对立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于不同的所有者,是由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性质决定的。
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是各种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不同经济实体,它们之间也必须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发生商品交换关系,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扩展资料:
商品的本质在于交换,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势,包括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生产不是为了自身需求而是为了交换来满足自身其他需求。
交换的场所就是市场.从一开始零星的少量的交换,伴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交换的范围和规模逐渐扩大.而劳动分工的出现(比如商人),更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因为分工的出现,人们需要交换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没有生产的商品.久而久之,人们就创造了一个商品经济的社会。
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是一切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曾有过的三次社会大分工,使生产具有单一性,生产的单一性与需求的多样性发生了矛盾。
为了解决矛盾,互通有无成为必要。但社会分工并不能决定相互交换的产品必须采取商品形式,因而也不能决定商品经济的存在。
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条件,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这个决定性条件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家庭和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从事不同产品生产的不同财产权利主体,为了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在互通有无时,惟一能够接受的方式,就是等价交换,这样,产品便表现为商品,产生了商品交换。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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