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君主制名词解释(议会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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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主要区别是二元君主制的君主比议会君主制的君主的权力要大得多,更带有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或者说二元君主制是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转换不彻底,带有大量的封建残余。
2、 二元君主制下,君主有很大权力,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拥有实权。名义上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掌握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主却有否决权。就是说国家虽然也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议会实际上成了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
3、 二元君主制产生于现代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封建地主阶级长期拥有巨大势力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较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带有更多的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年~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年~1945年的日本是典型的二元君主制国家。目前保留二元君主制的国家只有约旦、摩洛哥等少数国家,以中东地区较为集中。
4、 而相比二元君主制,议会君主制下的君主权力要小得多,在这种政体下,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君主仅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内阁由议会产生,内阁首相就成为了行使行政权的政府首脑。显然,这种情形下国家的君主是“虚君”,没有大权。议会君主制最典型的国家就是英国,它也是最早实行这一制度的国家。目前除英国外,西班牙、 荷兰、 卢森堡、 比利时、 瑞典、 挪威、 日本、 泰国、 马来西亚等国,也在实行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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