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05日蚌埠前往衡阳出行防疫政策查询-从蚌埠出发到衡阳的防疫政策
04月05日蚌埠前往衡阳出行防疫政策查询-从蚌埠出发到衡阳的防疫政策(数据来源:本地宝)
1、出蚌埠-低风险 >:本市人员非必要(除招商、投资、经营、会议等活动外)不出市,减少非必要的跨县区流动。确需出市的,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归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返蚌后执行市外来(返)蚌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到衡阳-部分地区中风险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收到防疫提醒短信,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离沪返湘人员应持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应在抵湘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国、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精准、有力有序严防疫情输入,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1日、2日发布第3号、第5号调度令,对全市各县市区委、市直园区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直及国省驻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要求。调度令明确,各县市区及园区要严格落实“入衡先报”“入衡即查”“入衡即检”“入衡即管”。
3、重要提醒:以上政策整理自当地政府等公开发布的消息,如有更新或错漏请以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在出行前咨询当地防疫部门、机场、火车站等。